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一标段二次结果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环境保护局金明分局的委托,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19-45、46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二、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一标段二次
工程规模:/
质量要求:/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的环评技术质量评估机构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至普查评估工作结束
招标控制总价:40万元
三、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12时00分
四、评标情况: 经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环境保护局金明分局
地 址:开封市西环城路30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7378775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65254567
六、公示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7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异议、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1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八、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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