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俊萍
摘 要:反腐倡廉问题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在指导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中,在关注巴黎公社革命特别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中,对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要反对腐败和实行廉洁政治的问题做了深刻论述,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基本思想。其基本观点是:腐败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铲除腐败的根本途径在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无产阶级政党的本性是大公无私的,无产阶级政权应当是廉价政府;由于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无产阶级政党内部也会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必须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只是提出一些大的原则和思路,却为后来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廉政;思想
腐败是一种依附于权力而存在的政治行为。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人滥用公共权力、以公权谋取不正当的私利,损害公共利益,这种现象,便是腐败。腐败是滥用权力的产物,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滥用。腐败不仅会导致权力的异化和变质,使公权演变为私权,而且必然会严重侵犯公共利益,从而引起公众不满,进而威胁社会政治稳定,甚至危及政权。尽管在私有制仍然存在的社会里,腐败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不可能从根本上加以消除,但腐败的严重危害又迫使人们反对腐败,千方百计地遏制腐败,呼唤和倡导廉政。
廉政是一种与腐败相反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执掌公共权力的人和群体遵守其职责规范、不以公权谋取私利,这种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便是廉政。为政清廉,廉洁从政,是社会对为政者的行为准则、行事规范和道德要求,而廉洁政治更是古往今来人类社会不懈追求的基本目标。由于整个社会的廉洁政治只能建立在为政者普遍的为政清廉的基础之上,因此,人们追求廉洁政治,必然大力倡导为政者廉洁从政。
反腐倡廉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反腐倡廉问题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党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因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后继者在指导工人阶级政党建设中,对反腐倡廉问题有许多深刻的阐述,形成了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特别是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马克思恩格斯反腐倡廉的基本思想主要是在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在指导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中,在关注巴黎公社革命特别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中,逐步形成的。依据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及书信等文献,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反腐倡廉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揭示腐败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
指出铲除腐败的根本途径在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空想社会主义者曾对社会腐败问题进行过激烈批判,并对其根源作了深刻揭露。莫尔认为,私有制是一种不公正的制度,造成少数人奢侈腐化,大多数人贫困。资产阶级“很贪婪、很凶蛮,以至吃人”。康帕内拉认为,自私自利是“万恶之因”。温斯坦莱认为,私有制是贪欲和自私扼杀理性和正义的结果,主张“把叫作私有财产的这个可诅咒的东西从创造物中驱赶出去。”摩莱里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母,是造成一切政治和道德上罪恶的原因。圣西门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贪婪已变成在每个人身上占有统治地位的感情”。欧文认为私有制“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的无数罪行和所遭受的无数灾祸的根源”。私有制产生利己主义,使富人变成“衣冠禽兽”。魏特林指出,金钱使公务员变质,使英雄变成狗熊,使权贵对它摇尾乞怜。空想社会主义者对社会腐败问题的记录批判以及对其根源的深刻揭露,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反腐倡廉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材料。
马克思恩格斯认同空想社会主义对私有制和腐败关系的上述揭示,同时也指出腐败现象是私有制的伴生物。他们认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制和私有观念,不存在脱离民族共同利益的公共权力,氏族首领都是社会公仆,不存在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分化生产有了剩余,人们“卑下的私欲”产生了,出现了财富私有化和公共权力私有化现象。那些一向“奉公”的氏族首领和家族长利用自己对公共财产的管理权和分配权,逐步将公有财产侵吞或“贪污”而据为己有。从特定意义上说,最初由公有财产变成铸造文明世代基石的私有财产就是腐败分子攫取的第一批赃物。腐败现象首先是私有制的伴生物。[1]10-11
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2]237“文明时代以这种基本制度完成了古代氏族社会完全做不到的事情。但是,它是用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2]177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正是私有制使得阶级社会的任何统治阶级本性皆贪。“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3]283这些阶级的“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凭借这种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3]172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腐败和特权是伴随着私有制而生,私有制导致公共权力异化,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腐败是不可避免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极少数人剥削绝大多数人的社会制度使整个资产阶级的经济繁荣与发财致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也使贪污舞弊和盗窃行为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发展。剥削制度下的国家政权,成为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它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样的例子在君主专制国家和实行民主共和的资产阶级国家都可以看到。在美国,政治家们构成国民中一个更为特殊的更加富有权势的部分。轮流执政的两大党中的每一个政党又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拿联邦国会和各州议会的议席来投机牟利,或是以替本党鼓动为生,在本党胜利后取得职位作为报酬。这使人们“可以最清楚地看到,本来只应为社会充当工具的国家政权怎样脱离社会而独立化”;看到两大帮政治投机家们“轮流执掌政权,用最肮脏的手段用之于最卑鄙的目的,……这些人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实际上却是对国民进行统治和掠夺”[4]12。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由于这样的国家政权是由社会供养的,同时又是统治社会的力量,因此,资产阶级革命本身无法消灭腐败现象,而只能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消灭私有制,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制度,才能最后消灭腐败。“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3]286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暴力革命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同时也高度评价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度在发展生产、消除腐败、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指出:暴力革命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4]526无产阶级进行的消灭私有制的暴力革命,把生产资料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加给它的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因而也是生产本身实际上无限增长的唯一先决条件。但是还不止于此。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存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有形的浪费和破坏”,“这种占有还由于消除了现在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挥霍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4]757。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是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人为障碍、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浪费和破坏的先决条件,也是消除腐败的根本途径。
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腐败的根源,而且指出了人类社会消灭腐败的先决条件和根本途径。
二、无产阶级政党的本性是大公无私的,无产阶级政权应当是廉价政府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阶级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随着工业的发展,它的力量日益增长。因而,“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工人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3]282“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3]283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3]285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本性是大公无私的,不仅如此,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还把消灭私有制及其伴生物——包括腐败在内的各种社会不公正现象作为自己的基本目标。因为工人阶级争得统治地位后所建立的政权也同以往一切凌驾于社会之上、与民众对立的政权根本不同,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之上。“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4]55,而是真正能担负社会职能、为国家所有人服务、以劳动者的利益和彻底解放为目的的。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进一步阐述了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真正的“廉价政府”的思想。他指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借机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4]58认为“公社一定能使农民免除血税,能给他们一个廉价政府”[4]6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本性是大公无私的,无产阶级政权应当是廉价政府的论述,从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属性和政权属性的角度,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可以、也应该进行反腐倡廉并能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保持清正廉洁的内在依据。
三、由于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无产阶级政党内部
也会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因此,必须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工人阶级政党本性是大公无私、工人阶级政权是廉价政府,这是就其本质上说的,但并不因此就认为它们本身不会出现腐败现象。恰恰相反,他们认为,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内部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因而必须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针对当时党内流行着的腐败风气和市侩庸俗习气,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要开展最无情的斗争,并分析了共产党内一部分人出现腐败变质问题的原因:一是从外部包围共产党的资产阶级拼命以自己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影响共产党;二是加入共产党内的某些小生产者和其他非无产阶级出生的人想用其思想意识和面貌影响和改造党,侵蚀了党的肌体,败坏了党的风气,使得社会上的腐败风气和市侩的庸俗风气也出现在党内;三是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政党上层的收买,使得一些人变成资产阶级化的工人贵族。既然共产党内腐败现象和市侩习气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和存在,它们又必然会侵蚀党的肌体,那么,党同这些腐败现象和市侩习气的斗争就是不可避免的。对此,恩格斯指出:“看来任何大国的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2]651为了保持工人阶级政党的先锋队性质,防止共产党出现腐败变质,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现象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论证了无产阶级政党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防止党内出现腐败变质的途径和举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思想:一是严格入党条件,主张在吸收其他阶级出生的人入党时,要求他们必须抛弃旧世界观,不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的残余带到党内来;二是要在党内开展思想斗争,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对党的腐蚀和影响;三是敢于公开拒绝腐败分子,把腐败分子坚决清除出党,绝不能容忍任何一个腐败分子在党内恣意妄为;四是严格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条件。恩格斯指出:“在我们党内,每个人都应该从当兵做起;要在党内担任负责的职务,仅仅有写作才能和理论知识,即使二者确实具备,都是不够的,要担任负责的职务还需要熟悉党的斗争条件,习惯这种斗争的方式,具备久经考验的耿耿忠心和坚强性格,最后还必须自愿地把自己列入战士的行列”。[2]399五是发扬党内民主,反对个人独裁和个人迷信,反对为党的领导人歌功颂德和祝寿。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把党的最高权力交给党的代表大会,党员群众可以广泛监督领袖,大胆批评担负领导工作的人,而不要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官吏,不要把他们当成完美无缺的官吏,不要百依百顺地服从那些违背党的原则的官吏,而应该经常批评、监督他们。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防止党内出现腐败变质的途径和举措的思想,虽然在某些表述上具有那个时代的色彩,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四、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防止
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由于时代的原因,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经历,但他们却在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中,提出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重要思想。
1871年3月爆发的巴黎公社革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巴黎公社成立后的两个月里施行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措施,其中包括宣布公社委员会是取代旧政府的唯一政权,新建10个委员会以取代过去政府的各部;取消征兵制和常备军,宣布以工人为主体的国民自卫军是唯一的武装力量;实行民主选举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民主制度;废除高薪,实行兼职不兼薪的制度。公社还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劳工的法令。这些措施为无产阶级政权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巴黎公社在政权建设上的举措表明,这是一个全新的政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公仆。尽管巴黎公社在反动派的镇压下归于失败,但公社的精神是永存的,公社的历史功绩不可磨灭。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的巴黎及其公社将永远作为新社会的光辉先驱而为人所称颂。它的英烈们已永远铭记在工人阶级的伟大心坎里。”[4]81
马克思一直关注巴黎公社革命,巴黎公社失败后仅过了两天,马克思就向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宣读了自己为巴黎公社而作的《法兰西内战》著作。恩格斯认为这突出地显示了马克思的惊人的才能,“即在伟大历史事变还在我们眼前展开或者刚刚终结时,就能准确地把握这些事变的性质、意义及其必然后果”[4]1。在《法兰西内战》这本书里,马克思驳斥了资产阶级对公社的种种污蔑,揭露了资产阶级政府对巴黎无产阶级的残暴罪行,热情讴歌了巴黎公社的不朽业绩,全面总结了巴黎公社的伟大创造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中指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但是,无论廉价政府或‘真正共和国’,都不是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它的伴生物。”“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4]58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考察了公社在政权建设上的举措,指出: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曾经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此外,公社颁布的法令还规定,公社的公职人宁愿不享受任何特权,不得乘坐豪华的桥式马车,严禁军官滥用军马,禁止利用职权无偿地居住高等楼房等。“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表机构的代表签发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4]12正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全面阐述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思想。其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上的普选制,人民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和罢免制,工人工资制和国家的议行合一的政体。
其一,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的产生必须实行普选制。
与以往剥削阶级国家的官吏由等级授职制产生不同,巴黎公社的公职人员由普选制产生。马克思描述了巴黎公社的选举制度,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组成人员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普遍选举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的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企业也像个人一样,在实际业务活动中一般都懂得在适当的位置上使用适当的人,万一有错立即纠正。[4]57由于实行普遍的选举权,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人担任公职人员,并把他们放在适当的位置上。由于公社有随时撤换的措施,如果发现他们不称职,人民可以随时将其撤换。总之,工人阶级政权彻底清除国家等级制,实行普选制而不是等级授职制,是纠正错误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的首要条件。
其二,关于人民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和罢免制。
无产阶级国家的公职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并且可以随时加以罢免。人民对公职人员拥有监督权和罢免权,这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关键。为此,巴黎公社采取了许多措施加以保证。如在报纸上公开公布和刊登公社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内容,使群众及时了解公社的决定。公社委员会和各级领导人还经常参加选民大会、群众集会和俱乐部活动,经常向选民报告工作,答复群众的质问,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社还在基层组织和单位还建立了群众监督组织。一经发现失职和不称职的公职人员,随时予以罢免和撤换。
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巴黎公社关于监督制、罢免制的做法,认为由人民普选出来在适当岗位任职的公职人员随时可以罢免。一切公务人员“今后均由选举产生,要负责任,并且可以罢免”[4]56。“每一个代表都可以随时罢免,并受到选民给予他的限权委托书(正式指令)的约束。”[4]57马克思指出:“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因为这些公务员总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4]96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让所有人都来行使监督的职能,使所有的人变成“官僚”,最终消灭官僚,向人民管理制的方向发展。为了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就要使人民有罢免权,工人阶级“还应当保证本身能够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即宣布他们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4]12。由于公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工作的监督,由于人民群众可以随时罢免公职人员,就使国家政权的公职人员不敢、也不能像旧的国家一样“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4]12。也就是说,这种监督制、罢免制的实行,是纠正错误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公职人员作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的重要条件。
其三,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人工资制。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巴黎公社的公职人员工人工资制,指出:“从公社社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4]57公社“一方面取缔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从根源上杜绝把巨量国民产品浪费于供养国家这个魔怪,另一方面,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公社一开始就不仅进行政治改造,而且还厉行节约,实行经济改革。”[4]98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巴黎公社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实行工人工资制,既有经济意义,更有政治意义,不仅是一项单纯的经济措施和一项单纯的分配制度,而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避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政治举措,它能够“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4]13,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可靠的办法。[4]13
其四,关于国家机关实行“议行合一”的政体。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人阶级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所建立的政权,“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同时监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而应成为公社的勤务员,像所有其他行政部门的公务员一样由公社任命,而且随时可以罢免”;“法官也应该由选举产生,可以罢免,并且对选民负责。一切有关社会生活事务的创议权都由公社掌握。总之,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这些职能会存在;不过,行使这些职能的人已经不能够像在旧的政府机器里面那样使自己凌驾于现实社会之上了”。[4]121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议行合一的政体,不仅使巴黎公社这个工人阶级政府在客观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效率,“在可能空前艰难的条件下虚心、诚恳而卓有成效地进行他们的工作”,避免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现象,而且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因为国家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使政府真正成为一个廉价政府,也使由人民普选出来、接受人民监督并可随时罢免的公职人员组成的代议机构不再是一个“清谈馆”,而是一个对选民负责任的工作机关。
由于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建设中的反腐倡廉思想主要来源于对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性质的思考,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反腐廉政建设思想则主要来源于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毕竟没有直接领导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经历,没有领导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经历,他们所关注的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毕竟也只存在了72天,其实践还未来得及完全展开,其创造性的举措也来不及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开展廉政建设的问题,都只能提出一些大的原则和思路,而不可能系统展开和全面论述;他们关于廉政建设的某些设想如一切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普通工人的工资报酬等具体措施,也未必完全适合于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的现实,但是,他们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内部要开展思想斗争的思想,关于要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思想,关于领导干部要有更高条件的思想,关于领导干部要接受监督的思想,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思想,以及由巴黎公社所创造、而为他们所总结的各种原则性的措施,都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至今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需要我们进一步发掘、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窦效民,王良启.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系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来自:《廉政文化研究》2010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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