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9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2019年度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20023
三、采购需求:
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采购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尉氏鑫丰河南省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 尉氏鑫诚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尉氏鑫达河南省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四、评标日期:2020年4月24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3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第一标段 |
尉氏鑫丰河南省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安徽云龙粮机有限公司 |
界首市西城产业园 |
486600.00元 |
第二标段 |
尉氏鑫诚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尉氏鑫达河南省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界首市金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界首市申湖工业区 |
1073419.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业主评委:程聃
评委成员:张祝新、姜军、孙晶晶、孙敏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第一标段 中标金额的1.5%(7299.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第二标段 中标金额的1.5%(16101.29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尉氏县粮食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18612
地 址:尉氏县粮店街3号
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261888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10层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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