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9010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3月14日
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申海森
评标委员会成员:裴保安、刘天煜、张俊英、韩卫峰(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河南清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世玺中心2312室内
中标金额:5341700.00元
质保期:2年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供货安装期:15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见附件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代理费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现金或转账)。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598799616
采购人地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东段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311768
代理机构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八、公告期限: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019年3月18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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