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竞谈-2021-018
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局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2月30日
6、评审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一评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预算金额:929400.00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及验收(包含警用喷涂)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6)质保期限:警车(SUV)5年或10万公里、警车(轿车)3年或10万公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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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警车(SUV)6辆 2、警车(轿车)6辆 |
开封市御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开封市金明大道与魏都路交叉口西北角 |
9273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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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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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警车(SUV) |
海马 |
2020款1.6TGDI自动精英型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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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警车(轿车) |
上海大众 |
桑塔2021款1.5L手动风尚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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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组长:李绚丽
其它评委成员:王燕、李永刚(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39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许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137816166
地 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封市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七大街绿地创客中心7号楼4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993361128 0371-22169892
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电话:0371-223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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