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皮卡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皮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8﹞019号
二、招标内容:采购皮卡车10辆,排量2.2L。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公告期限: 2018年 8月3日至 2018年8月9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23日
评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睿、 蔡凤娟、李继祥、方颜军、娄卫星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开封汽车城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与稻一路交叉口;中标金额:772000.00元。中标产品:长城风骏5皮卡车10辆,型号规格:经典版491QE,单价77200元/辆。售后服务要求:应负责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在规定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确保接到用户电话,2小时内立即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中标公告期限:2018年8月24日
七、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公管办:0371—22305031 22305023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联系人:娄先生
电 话:15137886199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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