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2018年9月21日10时0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HNHH-KF-QX-20180724
3.服务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 号)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建 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4)113 号)要求,完成本项目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5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终止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二、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9月21日上午11:00整
评审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评标室
谈判小组组长:郭琳
谈判小组成员:郭琳、渠杰、乔好红
四、废标原因:
无
五、中标结果: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各竞标人二次报价情况,该项目最终推荐的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 人民币388000.00元 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终止
中标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六、公示期限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 9月 27日(1个工作日)
1. 质疑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投诉书(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 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二楼(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8666977。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杞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相女士
电 话:15890356123 电 话:18338453000 0377-60692228
地 址:杞县南环路中段路南6号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中州东路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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