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受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委托,就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县财政局、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监督下,于2018年8月10日14时整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HWFW-2018-035
3.采购内容: A包:执法面包车16辆、执法皮卡车13辆
B包:路面养护车1辆、电动巡逻车12辆
4.预算金额:38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发布的媒体: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8月10日下午14:50
评审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主任:刘永庆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秀玲、何世兵、于建敏、张六成
四、废标原因:在形式评审中,A 包郑州海益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B包郑州钰轩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评标办法 2.1.1条款要求未签字盖章,未通过形式评审.
在响应性评审中,B包河南联合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参数不符合评标办法2.2.2条款要求,未提供具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实验报告原件,未通过详细技术评审.
五、中标结果:
A 包
中标人:杞县万福利达汽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4.64万元
B包
中标人:杞县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6.988万元
六、公示期限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 8月 13 日(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的要求,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七、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杞县经二路与彭庄南路交叉口
电 话:13949423606
集采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
联 系 人:苏先生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服务大厦
电 话:0371-28666996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