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二标段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环境保护局金明分局的委托,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19-45、46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约3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
二、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9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19年07月29日12时00分
评审专家名单: 张六成、吴亚飞、蒋士杰、李铭哲、马方园
三、变更内容
原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中标人名称:郑州永信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二十里铺村北二组一号
中标金额:295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
现变更为:
标包名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
中标人名称:郑州永信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二十里铺村北二组一号
中标金额:295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尾气检测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环境保护局金明分局
地 址:开封市西环城路30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73787757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565254567
五、公告日期:2019 年08月01日至2019 年08月01日(一个工作日)
六、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质疑、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1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23152555。
七、发布媒介:《河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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