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货车采购项目
二次结果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货车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 竞争性谈判 。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货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dpa-201806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62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电动货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监督部门:开封市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开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评审专家名单:刘莹莹、李继祥、许廷科
三、评标情况:无
四、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货车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人名称: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东,经北六路南
中标金额:612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电动货车
规格型号:森源鸿马SYH1023EVABZ
数 量:9台
单 价:680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供货完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7737105757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13460647733
六、公示时间:2018 年7 月26日至2018 年7月26日(一个工作日)
七、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质疑、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3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23152555。
八、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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