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尉氏县农业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尉氏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3 询价编号:尉财采询价2018282
2.4 本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
2.5 采购内容:化学农药一批,采购数量及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2.6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经抽检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和产品有效期的规定和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次询价只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货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货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参与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4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农药产品必须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3.5供货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一年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3.8供货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货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供货人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货人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供货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供货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始询价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货人的询价将被拒绝。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货人于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宏泰大厦四楼)购买询价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网上报名打印回执单及本招标公告“三、供货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及供货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复印件一份。供货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2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不提供邮寄。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137811008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1589096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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