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再次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正确把握政策规定界限,必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准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常态化、多形式开展澄清正名和容错免责工作,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激浊,是为了更好扬清。给予党员干部“容错纠错”的机会,无疑是让其吃下“定心丸”、穿上“护身符”,更加激励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改革、担当作为。但是,现实中,一些因不担当、不尽责甚至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被问责后,有的以“不洗碗就不会打碎碗”“不干事就不会出事”自嘲辩解,有的甚至找各种借口为自己开脱,认为所犯错误应适用容错纠错予以免责。拿容错纠错当免责的“挡箭牌”,为所犯错误找借口、鸣不平,表面上是没有准确界定容错界限,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实质上是没有正确认识自身问题,为自己推卸责任。这种曲解容错适用范围、超越容错界限的行为是决不容许的。
失责问责和容错免责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虽有不同之处,却有相通之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度量衡”,在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的前提下、坚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实行容错纠错,划出容错边界底线,该容的要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能容,既不让容错沦为违纪违法行为的“避风港”,也不在容错上搞“法外开恩”,让纪律和规则的刚性得到彰显。
容错不是纵容,关爱不是溺爱。对敢于负责者大胆容错纠错,在改革发展的舞台上,为其能放开手脚、甩开膀子干事创业提供坚强的后盾;对那些确需问责的干部该打的板子必须打,尤其是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明知故犯的,必须严肃惩处,决不能让容错纠错成为免责的“挡箭牌”。(魏媛)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承办: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