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年间(397年-402年),朝廷派吴隐之去广州做刺史,希望他到那里去树立新的典范,改变广州过去历任刺史皆贪污受贿以饱私囊的弊端。
那几任贪污受贿的刺史受审时都辩称,是自己误饮了城外的一眼贪泉水,改变了廉洁的心性,才贪污民脂民膏的。
深感责任重大的吴隐之,决意不辜负朝廷的殷切期望。在距广州20里处的石门停下,著名的贪泉就在此地。
他亲自走近泉边,满满地舀了一钵,双手捧起,仰脸就要饮。站在身旁的一些官员见状,大吃一惊,连忙劝止说:“大人!饮不得!这水只要一沾唇,就会在心中萌发无厌的贪欲。从前有些官员,多年廉洁自爱,但误饮此泉水之后,就变成了贪官污吏。”
吴隐之哈哈大笑,随即把满满的一钵贪泉水一饮而尽。见泉水旁边有一块大岩石,就取出笔墨,不假思索,挥笔题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新来刺史自饮贪泉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广州的大街小巷成为笑谈。大家纷纷表示:前几任的刺史还不敢公然喝贪泉水,新来的如此胆大,肯定是个贪官。
谁知到了广州之后,吴隐之锐意革除当地旧病,崇尚廉洁的品行有增无减,凡事皆以身作则,树好榜样。他在广州,仅以蔬菜和干鱼佐餐,前任留下的帏帐器用服装一概撤除,堆放到外面的仓库里。当时有人认为他装模作样,这么做只是故意炒作,借此提高名望而已。但他不为所动,坚持廉洁做人,一直到任期结束。
吴隐之在广州多年,离任返乡时,小船上仍是初来时的简单行装。唯有妻子自己攒钱买的一斤沉香。吴隐之发现不是原来的物件,认为来路不明,于是,不顾妻子辩解,夺过来直接扔进了水里。虽说有些不近人情,但不沾他物的习性可谓做到了极致。
吴隐之曾任中书侍郎,左卫将军,广州刺史等职,官至度支尚书,一生清名如许,深得朝廷大赞。
414年,吴隐之去世。朝廷追赠左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这在当时是极大的荣誉。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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