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兴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GK-2023-037
2.3项目总投资额:约22241.08万元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冷库2座,厂房7座,办公楼1座,宿舍楼1座,门房3座。总建筑面积61886.85㎡,计容建筑面积70901.71 ㎡。
2.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随EPC总承包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施工安装阶段(含缺陷责任期)、设备及材料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尉氏县乡村振兴综合提升一期食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三、投标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第二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兴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关镇尉州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837828363
代理机构:河南立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东吕庄新村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328529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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