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通汇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专项债,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KC-2023-008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 240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49.45万元。
2.5、项目规模及内容: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8000.00 ㎡(约 42.00 亩),总建筑面积 41494.00 ㎡;其中:冷库建筑面积 13000.00 ㎡,农产品加工车间 9750.00 ㎡,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筑面积 7920.00 ㎡,电子商务楼建筑面积 5400.00 ㎡,综合楼建筑面积 5400.00 ㎡,门卫建筑面积 24.00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安费约1900.00万元,二期建安费约16749.45万元。)
2.6、建设地点:通许县冯庄乡大双沟村 S222 路西。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4个月(含勘察工期 25 日历天、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
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开始至项目终验)。
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
第三标段:通许县大双沟农副产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施工: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三标段:合格。
2.10、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第三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2.11、招标控制总价:
第一标段(EPC):
(1)勘察、设计费:其中勘察费: 70万(柒拾万元整),设计费:260万(贰佰陆拾万元整)。
(2)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费的98%
第二标段(造价):小写:36万元
大写: 叁拾陆万元整
第三标段(监理):小写:120万元
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有①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①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②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③由联合体勘察方提供),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其他联合体成员不作要求)。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1、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4.2、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5)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3.1.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第一标段: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2、第二标段:
3.2.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务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造价咨询(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5、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第二标段:企业、项目负责人)。
3.2.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3.3.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3.5、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3.7、本项目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帐户采取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提交一定数量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通汇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东段6号写字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4939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24990996
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4868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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