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杏花营镇2018年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亭区杏花营镇2018年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汴金杏政文【2018】7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亭区杏花营镇2018年第一批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杏花营镇百合、大胖、邢村、枣林等4个行政村
2.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9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5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编号:HNXJZB2018129号
2.6招标内容:新建机井35眼,田间道路2351米,残次林处理、标志牌等。
2.7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
2.8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费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2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 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请于2018年 8月1日至2018年8月7 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zgc/13525.htm查看。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 27 日9时3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杏花营村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5137888088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 :18530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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