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餐厅明厨亮灶工程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餐厅明厨亮灶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餐厅明厨亮灶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8)103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估算价:25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表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督部门:开封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9时30分
评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11时00分
三、评标情况 :无废标
评标专家名单:武洋、李红、陈俊霞、邓玉川、王雷
四、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名称: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餐厅明厨亮灶工程项目(二次)
工程规模:/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工期要求:30天
招标控制总价:25万元
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洪海实业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228214.47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姓名:赵曼曼
证书名称: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013700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天之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236195.23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姓名:董国利
证书名称: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第三中标候选人全称: 河南省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236785.92 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姓名:张利恒
证书名称: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00250080
五、公示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三个工作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异议、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3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七、发布媒介: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23787911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相女士
联系电话:1573887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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