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
项目编号:ZYZB(K)-[2020]-0101号
投资额:约20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
监理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含本项目绿化工程的监理服务)
二、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名称:
施工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施工
监理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监理
招标内容:该项目道路为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南北向部分道路,南起复兴大道,北至K0+711.598圆曲线圆直点,全长711.598m;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东西向部分道路,西起原学中路施工图圆曲线圆直点,东至规划学东路,全长189.321m。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力、照明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上午9:30分
评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下午13:00分
四、评标情况:无
五、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施工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施工
第一中标候选人全称:开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18,421,390.92元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郭炅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豫141070803569
第二中标候选人全称: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18,280,061.54元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丁振宇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41060806212
第三中标候选人全称:安阳市市政工程处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18,576,591.78元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杨清海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12091105280
监理标段:河大两校一园学中路道路新建工程(南北向部分)监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全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189,900.00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新敬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41009205
第二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 198,000.00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赵国勇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41006569
第三中标候选人全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199,500.00 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山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41007102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771518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15890981510
监督人: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5日(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异议、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1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九、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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