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尉氏县南曹乡生态园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1月17日10时30分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尉氏县南曹乡生态园绿化项目
项目编号:ZXYZB-2019-35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乾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9644.80元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养护期:1年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陈丽娟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241161695599)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 85.75 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申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9778.24元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养护期:1年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乔良佑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241151574121)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 74.20 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广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9932.89元
投标工期:15日历天 养护期:1年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黄素红
证书名称及注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 241131339908)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 71.95 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三、评标情况:无废标
四、公示时间: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2日(三个工作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1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84838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新民街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311768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9号1号楼5层501、512号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30053576745)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93307771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新民街17号
七、发布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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