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大李庄派出所建设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祥符区大李庄派出所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XFJT20180101
二、变更内容
2.1原谈判文件中第二章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为: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网银。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3.投标人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账户,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封市祥符区青年路支行
开户名: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9410 0501 0019 6266 76
使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础账户将款项足额递交到指定账户,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编号、施工标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退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
(2)收款人不正确,不得添字少字,括号及其中内容也需写明;
(3)账号未写正确;
(4)未提示转账银行在备注或附言部分注明项目编号、施工标的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接登录/kfczgc/15732.jhtml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2.2原谈判文件P15页中3.7.4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现变更为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信息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
联系地址:开封市祥符区人民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378152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阳市工业路62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53789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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