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通许县水沃路(平安路-民生路)工程
1.2项目编号:通发改(2015)70号
1.3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 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1.4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人须提供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2.1.5 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1月以来同类市政工程业绩1份,(企业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招标公告、网页版中标公示、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2.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2.4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2.1本次招标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1.4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2.1.5 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市政工程业绩1份,(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2.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招标公告中:
1.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1.6设计周期:9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
现变更为:
1.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
现变更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5、 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市政工程业绩1份,(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7、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8、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增加:
业绩要求 |
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同类市政工程业绩1份,(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5)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十二 投标预算书”。
其余内容不变
注:请已下载过“通许县水沃路(平安路-民生路)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3.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渝创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530139368
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22609656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5号联盟国际商务大厦14A
版权所有: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承办: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