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 项目名称:杞县学前路、环湖路及东湖公园修缮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CDZBSG-2019-0787
三、 更正内容:
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其他评分因素 |
服务承诺 (8 分) |
0-8分 |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分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分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2分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2分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
企业业绩(2分) |
0-2分 |
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也是市政业绩一份得2分,该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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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其他评分因素 |
服务承诺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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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分 |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4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4 分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5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5 分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6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6 分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5 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5 分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
由于系统兼容问题2.2.4(3)其他评分因素重复,现更正为:
2.2.4(3)其他评分因素 |
服务承诺 (8 分) |
0-8分 |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分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分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2分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2分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
企业业绩(2分) |
0-2分 |
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也是市政业绩一份得2分,该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91811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先生
电 话:0371-22301158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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