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1、制造商的资格证明
除获特别批准外,本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须由具有5 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同时须提交有关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厂商公章。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技术参数要求。
1、制造商的资格证明
除获特别批准外,本项目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须由具有5 年或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制造商提供。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媒介:本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 张先生 史先生
电 话: 19837812369 13903782193
地址:开封市第九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女士
电 话:15890967250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1号1号楼B座D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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