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排水截污工程)变更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委托就开封市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排水截污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现将本项目各标段名称予以明确: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新曹路
第二标段:汴京路、苹果园中路、化工路、工农路
第三标段:西环路、魏都路
第四标段:宋城路、晋安路
第五标段:黄河大街
第六标段:金耀路、电视塔南路、电视塔西路
第七标段:复兴大道、夷山大街、新宋路
第八标段:大庆路、汉兴路
监理标段:
第九标段:新曹路、汴京路、苹果园中路、化工路、工农路、西环路、魏都路、宋城路、晋安路监理
第十标段:黄河大街、金耀路、电视塔南路、电视塔西路、复兴大道、夷山大街、新宋路、大庆路、汉兴路监理
二、施工招标文件变更情况如下:
2.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7.4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注: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投标文件副本。 |
现变更为:
3.7.4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一份(投标人需保证和电子系统内上传投标文件一致) 注:1.投标函附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和电子U盘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单独递交。 2.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投标文件副本。 |
2.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4.1.2 |
封套上写明 |
正/副本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现变更为: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正/副本/其他字样 工程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三、监理招标文件变更情况如下:
3.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第十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6000元) 第十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6000元) |
现变更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第九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6000元) 第十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仟元整(¥:6000元) |
3.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A(2) |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注: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投标文件副本。 如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现变更为:
3.7.3A(2) |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U盘一份(投标人需保证和电子系统内上传投标文件一致)。 注:1.投标函附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和电子U盘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单独递交。 2.中标单位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投标文件副本。如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正本/副本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现变更为: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正本/副本/其他字样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四、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变更内容的以变更后为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五、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迎宾路2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 0371-239335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大宏广场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方式: 0371-2555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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