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行定于2021年6月18日10时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开封市七大街雍景台A区1#楼1-2层,2#楼1-2层临街商铺租赁权,面积约5280㎡。
有意参加竞拍的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等到市民之家五楼办理报名竞拍手续,需缴纳竞拍保证金50万元。(具体详情请登录网站)
展示时间:即日展示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17日16时
联系电话: 13937827771 工商监督电话:0371-23988841
开封市生资拍卖行
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承诺)。
5.中心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特别事项说明:
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承租人应为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租赁权竞拍人竞拍时需交付竞拍保证金50万元。
3、房产租金每六个月交付一次。
4、承租人自行办理一切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5、承租人应承诺不改变标的物的使用性质,服从管理并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承担承租物的安全消防责任。
6、承租人必须合法、文明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7、承租人对竞得的标的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管理权与处置权属于开封市新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承租人不得将竞得的标的物用作抵押、转让。
9、出租人提供的房屋、水、电设施承租人应保持状态完好无损,其他经营需要配置的附属设施由承租人负责。
10、承租人在拍卖成交后、签定拍卖成交合同前向我司交纳房屋租赁押金30万元。
11、成交后,房屋免租期为6个月,承租人须按约定及成交价一次性交纳6个月房租及物业费。若未按期交付房租及物业费,房屋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在该承租房产添置的设施及装修我司不予赔偿。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开封市新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尚永战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雍景台A区门面房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用途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产位于开封市新区第七大街与宋城路交叉口雍景台A区, 1 号楼 2 号楼商铺,建筑面积为 5280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政府房管部门界定测量为准,待房产证发放之日按房产证面积据实计算)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产包含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及供配电供水供暖等相关设备设施。
3、乙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商业经营 使用,日常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和甲乙双方协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将房屋进行转让、整体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分租。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18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租赁期限以甲方实际交付房屋之日起。因甲方交付房屋时间及面积不确定所引起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交房日期不得无限期拖延,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
2、本合同免租期为6个月。自合同生效后,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元/㎡/月(含税价),物业费 3 元/㎡/月,合同租期内首期(6个月)房屋租金为 ( 元 ),首期(6个月)物业费 ( 元 ),房租物业费共( 元 ) 。
2、乙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交付方式为每 半 年付,此后应在到期日提前30天缴纳下期租金。
3、房屋租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三年上涨10%,即满三年后,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础上上涨10%,第七年月租金在第四年月租金的基础上上涨10%,以此类推。第十年,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后,房屋租金按评估价重新确定,此后每三年房屋租金上涨10%。
4、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
甲方账户名称:开封市新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8610154800003432
开 户 行: 浦发开封分行营业部
四、其他费用
1、押金:房屋租赁押金 30万元(叁拾万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交纳,甲方收到租赁押金之日起,本合同生效。甲方开具收据。房屋押金不计息。
2、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房屋租赁押金不能冲抵房租。
3、电费、水费、暖气费、物业费、门面招牌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在租金内。(1)水表号:,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时,水表读数:吨。(2)电表号:,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时,电表读数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可移动财产归乙方所有,自行清理;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办妥退房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经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将房屋租赁押金在扣除乙方应交纳而未交纳的相关费用后,其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是唯一有权合法出租此房产使用权的经营者。
2、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收取物业费后,应按物业服务范围承担日常生活类垃圾清运,主管道疏通(租赁房屋内管道疏通由乙方负责)物业服务项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合同生效并足额交纳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享有租赁期内合同约定房产的合法使用权。
2、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改变房屋结构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房产进行合理的维护、装修、维修,施工图由乙方书面报甲方书面确认,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施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已对租赁房产及供电、设施、设备、消防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现状交接,所签订合同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
4、承租区内的消防改造及安全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及相关单位要求,乙方如需自行改造,须自行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批准,并保证在开业前获得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审批手续,否则,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经营所需的工商、消防、卫生等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6、租赁期满交还甲方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和整洁状态。
7、本合同项下房产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维修费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8、租赁期内租赁物及本协议第六条中附属设施致人身、财产损害或发生任何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产从事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拖欠租金每日5‰的违约金,直至所有费用付清为止。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的计算和支付。
2、合同期内,乙方如有其他违约事项,应向甲方支付租房押金的30%(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如因违约事项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以上数额的,超过部分由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补足。
3、因乙方违约,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自行搬出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相应区域内所有物品由甲方处置,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4、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后,乙方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交纳完毕。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中予以扣除,租赁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未能按时补足的按本合同第七条中第1条约定执行。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中途退租,则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不再退回乙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另需补齐乙方实际占用甲方房屋天数的租金,不足一月按一月计,超出一个月按一个季度计;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含省市区各级政府行为及政策变化)导致租赁合同合同终止或乙方不能经营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其他条款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租赁合同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依据法律规定,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该租赁合同约定行使原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履行原承租人的合同义务。
3、租赁合同书附件或补充协议作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应协商一致解决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时,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乙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及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签字(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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