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恒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的河南省天元煤炭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转让。公告期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 24日。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18)豫0202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开封市恒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合法拥有的河南省天元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煤炭、债务人)的部分债权进行公开转让。
(二)本次转让债权涉及的抵押物清单
序号 |
抵押物所有权人 |
地理位置 |
土地性质 |
面积(平方米) |
楼层/顶层 |
1 |
尹X |
汉兴路希尔斯天翼2号楼1单元30层3001号 |
出让 |
153.27 |
30/30 |
2 |
孟X |
开封市金明区育新街2号楼1单元6层601 |
出让 |
101.75 |
6/6 |
3 |
张X |
汉兴路希尔斯天翼2号楼1单元3105号 |
出让 |
80.02 |
31/31 |
4 |
李X |
汉兴路希尔斯天翼3号楼东单元20层2002号 |
出让 |
92.90 |
20/31 |
二、转让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一)本次转让债权处置底价150万元,交易保证金15万元。
(二)意向人报名时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人最终与委托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保证金转为债权转让的成交价款;若未能成交,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意向人(退还仅为保证金,不含利息等资金占用费)
三、意向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信用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债权转让只接受受让方一次性付款,不接受分期付款。
2、受让方受让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或其他原因,导致竞买人实际获取的债权金额与竞买金额、评估金额不一致。
3、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债权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4、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对受让债权在受让日后的本金、综合费用等权益,可能存在受让方部分或完全不能享有和受偿的风险,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被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改判,案外人通过提起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等导致判决书无法继续执行。
5、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债务人对开封市恒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抗辩,也可以向受让方主张。
6、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人可能会以其唯一住房、共同财产未经同意抵押等理由主张相应的权利,执行款可能存在被法院裁定支付抵押物所有人其他费用的可能。
7、未执行的抵押物未腾空,抵押物是否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税费等费用不详,存在抵押物拍卖、变卖之后无法过户的风险。
8、未执行的抵押物可能存在被其他法院轮候查封。
五、交易方式
标的于公告期满后,若仅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直接签约;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六、保证金账号及开户行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0000114581030361012
全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七、报名时须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 、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支付能力证明。
3.拍卖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明。
4.承诺书(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的承诺;对拍卖佣金、交易费用支付的承诺)。
5.拍卖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说明
1、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2、各种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文件资料多张的加盖齐缝章。
3、出具的文件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一式二份。
标的咨询:18137886687,0371-25996277朱柯欣
交易中心:0371-23859187 王娟 荆柯
版权所有: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承办:新澳门原材料1688大全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